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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的实施程序
发布时间:2010-08-24 16:32    文章来源:
 

    1)国家环境管理机关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基础上,经全国综合平衡,编制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解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国家控制计划指标。

  2)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把省级控制计划指标分解下达,逐级实施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3)编制年度污染物削减计划。

4)年度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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