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市对环保单列乡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概括起来就是:“一套指标,两级考核,全面铺开,滚动管理”。
统一一套指标。根据目前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和宁德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出2008年全市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全市各乡镇环保工作的统一尺度。开展两级考核。乡镇环保工作考核实施机关为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以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考核单列乡镇,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县(市、区)环保局考核本县(市、区)除现有单列乡镇以外的其它乡镇、街道。实行全面辅开。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滚动管理。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对各县(市、区)考核成绩落后的乡镇实行环保单列,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进行考核管理。被列入全市单列环保考核的乡镇,其书记、乡镇长调整调动须事先征得市环保局党组同意;年度考核成绩差的乡镇,其书记、乡镇长不得提拔、重用和评先。对已有环保单列乡镇中环保工作有重大进展的乡镇,将进行“脱帽”,不再实行单列考核。解除单列后的乡镇,将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县(市、区)环保局进行考核。对已“脱帽”的乡镇,环境问题又出现反弹的,仍要重新纳入单列考核。
|